这2732类电动车,请尽快来上饶县交警大队上牌!
根据6月1日即将实施的
《上饶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第二章第十五条规定:
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未列入国家或者省级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登记。
申请电动自行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或者其他合法来历证明;
(三)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申请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下肢残障且上肢功能正常,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二)年满十六周岁的本市居民;
(三)无妨碍安全驾驶的其他疾病或者身体缺陷。
本条所称“其他合法来历证明”是指加盖发票专用章的购车发票存根复印件或者税务部门开具的证明。
我们将从6月1日起,对上饶县路面行驶的超标电动车进行严管严查。按照《办法》规定,上路行驶的电动车必须先经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未登记车辆将不能再上路行驶。
我们在此公布《江西省非机动车上牌登记产品目录》,产品目录目前共收录了2732个电动车产品。只有在这份目录上且长、宽、高符合目录标准的电动车,我们才能予以登记上牌。请大家在购买电动车时注意比对厂家型号是否在目录当中。
产品目录较长,大家在比照自己的电动车是否出现在目录前,可以留意一点,你的电动车是否有脚踏装置?产品目录中的电动车全部都有脚踏装置,从这一点大家可以很快的判断出你的车会不会出现在目录上。
《江西省非机动车上牌登记产品目录》
截止至2018年5月24日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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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1-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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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1-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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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1-2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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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电动车在以上产品目录中出现,注意记下编号,或者长按目录图片进行保存。在办理业务时直接出示给窗口工作人员,会大大提升办理效率,谢谢!
如果你的电动车
已被收录至
《江西省非机动车上牌登记产品目录》
且仍未挂牌的
我们建议您尽快
前往上饶县交警队车管所登记挂牌
申请非机动车登记,您应携带提交以下材料:
(1)非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2)购车发票或者其他合法来历证明;
(3)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申请人携带以上材料至4号或者5号窗口办理非机动车上牌登记。
我们将对车辆进行目录产品照片对比, 并按照目录登记尺寸进行长、宽、高的测量比对,尺寸不符的电动车将不予以登记。建议您千万不要改装车辆,查验通过后可到1号窗口领取牌证。
已办理了登记的非机动车
上路行驶请注意
务必携带好您的相关证件
以备交警的查验
符合产品目录的电动车车主
尽快来上饶县交警大队
车管所登记上牌
请大家互相转告!
近期公告
图文采编:法宣科